今年的「金紫荊獎頒獎典禮」,從提名到頒獎的整個過程,比起電視台的鬧劇還要低智。而該獎項由蔡繼光及何緯豐兩位股東持有的「金紫荊文化發展基金有限公司」作私人經營,可算是將其獎項公信力推至新低。
換來的結果,就是收到大量投訴,而香港影評人協會亦有所舉動。
昨天該協會主席何威便發表聲明,對於提名及評審等方面的失誤致歉,認為有關公司未能於文化與商業上取得平衡,並打算收回金紫荊獎品牌。至於明年的舉辦方法,則有待開會討論。不過私人經營公司的蔡繼光卻仍未知曉。
其實何威的說法,最大問題不是哪間公司去舉辦,而是「文化與商業上取得平衡」的原則。
如果將該說法是指找來贊助籌集資金,其實是無可口非,不過如果是將該原則定為評審標準,難免惹人質疑獎項情況猶如金權政治。
其實不同的獎項,有著不同的評審。拿著評審標準、參賽資格公開並無問題。然而,到底獎項能獲多少人認同,則是另一回事。
金紫荊獎一直做不好的,是自己的定位。當業界已有「香港電影金像獎」及「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大獎」時,如何自處。刻意要跟其餘兩獎相同或不同,只會影響自家的發展。而且,金紫荊獎獨有前金像獎中的十大華語及十大外語電影,到底怎樣整合,才是他們真的要想的問題。
搞不清楚定位,怎樣換人也只會換湯不換藥,無助挽回自家的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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