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電影檢查條例(香港法例第392章)成立以來,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影視處,TELA)所負責。不過隨著今年四月一日特區政架構的重組,電影檢查的責任已交由新部門去處理。
上圖所見,便是影視處的網站畫面,表示該處已經跟電訊管理局合併成立通訊事務管理局,而其行部門則為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至於電影評級,則已改由通訊辦的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OFNAA)所負責。
對於整個制度來說,其實無論是TELA還是OFNAA去處理電影檢查,影視署負責的人員基本上沒有變動,只是其簽發俗稱「電檢紙」的電影檢查證明書的簽發機構在四月一日起有所改變而已。大家不妨到戲院觀眾電影時,也可留意一下「電檢紙」,且看哪部電影已由新的部門簽發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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