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香港食肆小本經營困難時,香港特區政府在某年某月想起一個叫做「美食車」的思維。但是談了差不多兩年,到昨天才公佈了一個所謂的先導計劃。無論從整個過程與政策,很明顯是跟美食車的原意背道而馳。
美食車令人想起荷里活電影《滋味旅程》(Chef)的情節,男主角的菜式被食評寫到一文不值,及後罵戰形象蕩然全無下,最終駕著美食車穿洲過省,材料與食譜也是因應不同地區就地取材。
其實,外地的美食車,在環境與衛生上符合一定要求。但是整體的入場門檻並不困難。美加地區主要賣的,其實便是很常見的食品,例如熱狗、熱粉、雪糕之道,相當地道。停泊店其實也是以人流為主導,既可以是海灘,也可以是一些缺乏食肆的商業區。
不過,整個計劃來到香港,卻徹底變質。
如今所談的美食車先導計劃,成本至少六十萬港元,需要計劃書談理念,又要辦甚麼烹飪比賽試食,才能揀出十二隊做所謂美食車。至於香港地道的東西則無法進場,要賣那些所謂的創意食品。經營地點全是遊客地點,每區輪流兩車,然後還要俾場租。如斯的做法,其實跟一些商場做些美食車形象的食肆相距不遠。
香港近年欠缺的,不是這些賣高檔的美食車,而是那日昔日在街頭小販賣的東西。美食車的本來概念,較像街頭小食的小販,如今被政府玩到這麼的高檔及只傾向遊客生意,也許只是做一些有形無實的東西而已。其實,香港政府近年不少政府相當「離地」,到底是他們根本沒有生活體驗,還是只是想著討好其他東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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