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影發展局成立電影發展基金已經有十六年的時間,並且自零七年政府將三億元注入電影發展基金,擴大其適手範圍,到去年五月再注資兩億港元。當中目前涉及電影製作的計劃包括「電影製作融資」與「電影製作資助」,惟兩者的本質與實際運作上截然不同,即使是傳媒也好,稍不清晰也會很易混淆起來。
先來談談較早較出的「電影製作融資」,故名思義就是一個融資計劃,政府將作為電影投資者的一部分,而日後當有收入時,也需要按比例給予電影發展基金。當中主要條件為在監製、導演、編劇、男主角和女主角五個主要崗位裡,需要有至少三個的人員有至少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受僱,製作費上限為二千五百萬港元,並且在片長上至少有八十分鐘及商業上可行,該計劃並不適用於紀錄片。
一般而言,有關計劃的最高融資金額,為電影製作預算的三成。過去藉著「電影製作融資」,也提供了不同類型的電影,從黃修平的《狂舞派》、陳果的《那夜凌晨,我坐上了旺角開往大埔的紅Van》以至是陸天華的《我們停戰吧》,也只是屬於過透這計劃獲得融資之例。
至於「電影製作資助」,則是去年年底才正式加入,主要是提供資助而不是作為投資者,製作完成後不用因為票房或收入需要給回電影發展基金。在申請資格上,跟「電影製作融資」的最大分別,就是製作費上限為一千萬,而紀錄片亦可申請,惟各製作主要製作人員則至少要有一名受僱人士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電影製作資助」於去年十一月推出,屬每季申請的形式,而泰迪羅賓執導的《怪談之喜怒哀樂》,則是首部透過此計劃獲得資助的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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