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不是不結婚,就得分手?」

  電影《金都》這對白,令我想起一個疑問:一段愛情的結局,是否必定是結婚,生子,然後成家立室?

(「講。鏟。片」按:本文內容將提及電影《金都》詳細情節,敬希垂注。)

莉芳(以下稱呼為芳)是一位在金都商場工作和居住的中年女子。她和男友Edward已相處了七年多,最近還進行了求婚派對呢。不過,Edward並不知道他的女友有一個不為人知的秘密……

某天,芳在下班後碰到了在十年前曾和她假結婚的大陸男子-楊樹偉(以下稱呼為樹偉)。雖然芳已和他單方面離婚,但樹偉來港,是要和芳正式離婚;不過,樹偉要先申請單程證,才可以和芳離婚。在和樹偉相處的過程中,芳無意問對他產生了興趣。

後來,Edward看見了芳和樹偉的假結婚證明,這使他對芳的感情產生了懷疑,兩人因此產生罵戰。正好,樹偉將會前往大陸申辦單程證,芳雖然被Edward阻止,但仍然和樹偉去了大陸。芳因此對樹偉的生活有了認識-包括樹偉有一位已懷孕的女友。

莉芳返港後,心裡想著自己已經和樹偉離婚,便開始準備她和Edward的婚禮。但一晚,Edward偷看到芳和樹偉的短訊;原來樹偉並沒有離婚的意圖!隨後的爭執,使芳和Edward的感情線完全斷裂……

後來,當芳再次遇上樹偉時,心裡明白了結婚會令自己失去自由的事實。她决定和Edward分手,辭去自已的工作,前往大陸與樹偉居住。

觀畢本片,我覺得莉芳的愛情觀有點太極端了。她因不喜歡自己男友而放棄他,並和自己的偽婚夫在一起,是離棄未婚夫,有違倫理。但是她這樣做是否正確,則見仁見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