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新型冠狀病毒疫已結束超過半年,就連相關的防疫規定亦已結束了超過半年,不過似乎很多食肆似乎對於這些規定仍念念不忘,仍不敢將其措施廢除,當中就連相關的通告仍然牢牢地張貼著。

就像上圖為例,其中一家食肆張貼「顧客不應在不容許餐飲處所內飲食的時段內於毗連本餐飲處所的地方進食或飲用食物或飲品」。不過問題了來,請問到了今時今日,有甚麼時間是「不容許餐飲處所內飲食的時段」呢?

其實上述的規定,是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所》要求,已隨著疫情結束而廢除。那麼食肆為何要顧客仍要執行這條過時的規例?莫非仍是希望執行有關法例?那麼還要不要顧客使用「安心出行」乎?當食肆埋怨生意未有復常時,為何不先行檢視自己是否有復常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