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屆奧斯卡頒獎典禮於明年三月舉行,而美國電影學院亦於日前公佈了來屆角逐最佳國際電影的片目,可是香港代表《燈火闌珊》卻榜上無名,從而令人感到困惑。然而,有關的原因,卻是因為在內部投票時的失誤造成。

每年奧斯卡最佳國際電影(前稱最佳外語電影)的香港地區資格由「香港電影製片家協會」決定。而香港電影製片家協會則以投票方式選出。對於《燈火闌珊》未符合資格,香港電影製片家協會亦向了奧斯卡方面跟進。

最終,《燈火闌珊》未符合資格的主因,卻是因為在內部投票時出現利益衝突。

據該會主席洪祖星指出,香港的奧斯卡最佳國際電影代表由香港電影製片家協會的「最佳外語片香港區評審委員會」的十七位評審選出。然而,奧斯卡方面於今年改制,凡該成員在董事局入職超過六年,一律不可以投票。故此,需要另外組成新的委員會。而新組成的委員會包括了製片人、導演與演員。可是,投票時卻沒有「避嫌」的規定。結果有《燈火闌珊》演員是在委員會成員投下《燈》片一票,導致出現利益衝突。

其實,奧斯卡方面也在《燈火闌珊》不符合資格下,提議由第二名的《毒舌大狀》出戰,惟該會卻認為當《燈火闌珊》在刪除演員一票仍在最高票下,選擇棄選,變成了「攬炒」的局面。

香港電影製片家協會在昨天聲明指根據以往一直既定的程序遴選代表香港出戰奧斯卡的電影,更形容事件非常罕見。不過在實際上,亦反映了協會在奧斯卡改制後,沒有細閱的全部改變以「既定程序」遴選,反映其程序粗疏,絕非「情況罕見」。

其實,對於任何影展以至頒獎禮,資格條款可以不時改動,相關機構本來就有責任細閱條款以符合資格。沒全部細閱就以「既定程序」去做,才是得過且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