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商務及經濟局局長馬時亨已於六月廿四日因健康理由宣告請辭的消息,可是當天某本雜誌卻刊登了一篇致給他的公開聲明。
觀乎標題,何以電影《三國之見龍卸甲》有得賣但無得租?
上述的公開信,於六月廿四日出版的某雜誌刊登,雜誌煞有介事於右下角表明「此聲明不代表本刊立場」。聲明首段指《三國之見龍卸甲》只能賣而不能租。次段則指電影租賃條例令影片發行商有發行租賃版的絕對權利,令發行公司只顧自己利益而漠視香港普羅大眾的選擇權。
查看以千勣企業代理發行的《三國之見龍卸甲》訂購表,已標明是「直銷版/不可租賃」,而通告亦沒有供租賃版本可供選擇。
然而,這個情況已不是首次出現。
翻看四月底由安樂影視發行的荷里活電影《留給最愛的情書》(P.S. I Love You)訂閱通告,同樣標示著「銷售貨品,嚴禁出租」,並且不設租賃版本選擇。故此,《三國》並非首個例子。
請不要以為這些聲明只是得個講字,據聞某間非聯盟公司日前推出某港片影碟,將租賃版價訂得高一高,部份租賃店改購零售版來租給顧客,結果被版權持有人控告。
事實其實反映了租賃店與發行商於本質上的矛盾。
從發行商角度,他們想租賃版的價錢則會比直銷版貴三成,但是可導致觀眾在租看後不購買直銷版,而這個損失比起租賃版與直銷版的差額為大,認為租賃版是雞助一樁。然而,根據條例及協議,當日由發行商組成的香港影視發展基金有限公司(HKVDF)提供的疑問解答中,便有「是否所有影碟都有租賃版」一項,當時答案可算是留了一個註腳,就是「仍需視乎版權及市場情況等因素考慮」。
是次事件,明顯地是發行商行駛自己的選擇權來選擇不提供租賃版,藉此希望觀眾購買直銷版來增加收入。然而,對租賃商而言,他們感到同樣例子繼續出現的話,租賃店只會淪為二輪影碟租賃區,其吸引力與收入便大大減低,故此不得不出來抗爭。
然而,在這件事件中,不提供租賃版,其實是雙輸的局面。
沒有租賃版,租碟商當然沒碟可租,可是發行商未必因此而獲益,因為觀眾看見價錢跟他們往日租碟價錢相距甚遠時,只會選擇不看或以其他途徑觀看,也許是得不償失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