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電影發行來說,當電影需要公映之時,選擇合適的發行規模固然重要,但在此之上還要爭取院商支持,能在預期裡提供足夠戲院。但隨的時代的轉變,與其說爭取戲院,也許說爭取場次更為重要。
在九十年代作行較固定院線制之時,只要該院線旗下有十家戲院,基本上已能保證每院放映五場,在場數計算或票房分析上也十分容易。不過隨著時代改變,目前大部份戲院採用「Spot Booking」逐部斟酌的方法,發行商想一部電影能獲大量發行,需要爭取的不只是院數那般簡單。
就以後天上映由美亞發行的《財神到》為例,雖然在四大院線提供戲院上,百老匯有五家、嘉禾有四家、MCL也有三家,連同UA東薈城、The Grand Cinema、影藝、華懋及新寶旗下六家戲院,看似有至少廿二家戲院上映,可是細心一看。MCL三家戲院僅各給一場播放,還要是不上不落的下午茶左右時段,嘉禾四家戲院合共僅提供七場,除青衣提供一場晚上十時零五分場次外,全部都在下午六時或之前。百老匯院線雖然各院提供兩場,但沒有最旺場的七點半及七點半場次。
《財神到》在發行規模上雖說是中型以上,但這只是反映沖印拷貝的消費。實際上院線根本對電影票房沒信心,於是僅「應酬」地提供一至兩場,還要沒有主要收入來源,因為院商心裡有數,夜場播其他片必較《財神到》好收。對於觀眾而言,場次開得「三尖八角」,入場意欲也會降低。在這情況下,電影首天票房不佳,周末也大條道理地縮場。
也許,當大家看一部電影的情況,除了要看院數,還要看場數。因為一部電影即使以中型發行,但若果院商有信心提供全日至少五場的話,實際發行情況不下於像《財神到》之例。在今時今日競爭激烈之時,爭取更多主要場次,也許比起爭取更多戲院放映更為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