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管理局推出「無限數據」指引,規定電訊商不能限速提供,隨即令一眾電訊公司頭痛。當有些決定只提供特定數據用量,用畢便要再付費購買數據量,結果飽受批評。對於電訊商與客戶而言,如何能取得平衡呢?
其實「無限數據」指引,本質只是要求電訊商申明條款。因為所謂的「無限」,有其「公平使用條款」所規範。
可是,將「無限」一刀切變成「有限」,而額外數據則無上限,實在令高用量的用量提心吊膽。今時今日,當世界傾向甚麼東西都算雲端發展之時,加上其他高速無線傳送技術,數據用量只會有增無限。只是提供限制數據,只是本末倒置的行為。
以「講。鏟。片」為例,很多時運作上都在戶外,需要傳送大量數據、相片甚至視頻到伺服器。一趟活動的相片,隨時達至1Gb。倘若限著數據,這是很困難去做。
問題如斯,到底又有甚麼可行方案呢?
方法之一,就像台灣那樣,做到全港也有WiFi熱點,並提供月費計劃以供選擇。與此同時,電訊商倘若只是想打擊濫用的朋友,大可選擇「類退」的方法按數據提供速度,如首5Gb提供提速,超過5Gb而少於10Gb提供較慢速度等,減低網絡負荷。這類模式,在歐洲不少地區也有提供。
雲端技術是將來的主流,但不合時空的收費只會影響發展,就如當年收取的PNETS費用,便令不少網上發展有所影響一樣。但願各電訊商與政府好好想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