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的法例,所有公映的電影,公映前必須送檢。而每部電影在播放時,均會有俗稱「電檢紙」的電影檢查條例核准證明書,並於左上角標明級別及右上角註明證明書編號。
但是這張證背後有甚麼特別?
根據電影檢查條題(香港法例第392章)第八條,影片上映前須送呈監督。不過原來檢查費用又是多少?根據影視及娛樂事務處(TELA)資料,原來不同情況又有不同費用。
基本上,電影檢查分為兩類,分別是定畫影片(Still Film)及非定畫影片,兩者收費不同。至於所謂定畫影片,是指「指錄有非活動視覺影像,可供以後放映該等影像的幻燈片或一組幻燈片,包括影片中的單格畫面」。
好像難很明,但實際是,這些不是我們常去戲院看到的影片。
當大家發現香港戲院票價已開始按量收費時,原來TELA對電影檢查更加「斤斤計較」,是逐分鐘跟你收費的。當中又分為檢查費用及豁免費用。
以常講的電影,即非定畫影片來說,檢查費用每分鐘承惠六十五元。至於豁免費用則是每分鐘廿六元。但是定畫影片卻剛好相反,兩者分別是廿二及三十三元。
為何這樣?因為TELA實在懂得善用方法,獲取最多收入?不是,這些政府機構全受財政事務及庫務局要求計劃行政費用而收費的。
問題來了,何謂豁免,又何謂檢查?其實如果見到「電檢紙」,該片已進行電影檢查,並沒有獲得豁免。因為一般而言,獲豁面的影片分為八大類,分別是文化、教育、教學、宣傳、體育、旅遊紀錄、音樂及宗教。
這些東西都是根據香港法例所言,條文可以話複雜。但實際運作如何?
Tuss
一塌糊塗囉….
Ryan
Tuss: 預左,但睇法例同實際點玩才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