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那一分鐘開始,我們成為了一段時間的朋友。遇見你,像喝掉一瓶「醉生夢死」,忘掉以前做過的任何事,忘掉曾經愛過的人。站在他身邊,我什麼也聽不到,只聽見自己的心在跳,這一分鐘,我覺得好暖。他總是把頭髮梳得很慢、很慢,後來才知道,他在扮梁朝偉。其實,他是扮演一隻沒有腳的鳥。

我從來沒有想到原來戀愛是這麼複雜,還以為一個人做的好就行了,可是兩個人在一起,單是自己做的好是不夠的。他走了,帶著別的香水味離我而去。我只想知道,他們到底是怎樣開始,亦很想找她,但沒有這樣做,因為我不想證明她就是。

那一次失戀,我去了跑步。跑步可以將身體裡的水分蒸發掉,不那麼容易流眼淚。汗水濕透了頸項上的毛巾,看起來更感情豐富。直到某天,我們在影碟店相遇,我們之間的距離只有0.01公分,對他已經一無所知。我跟他一樣,買了相同的影碟,回家途中,我已想不起在列車上待了多久,開始深深地感到寂寞。到底他有沒有喜歡我,不過,答案像一個秘密,永遠不會有人知道。

我很想知道被人喜歡的感覺是怎樣的,結果我傷害了很多人。還很快適應了這種生活,逢場作興又好、霧水情緣也好,不過沒關係了,哪來那麼多一生一世。要是一年裡,只有一季開花,而真愛就只有一次,都已經離開了。或者在另一個時空,我們的結局會不一樣。

上星期,看了《一代宗師》的預告,相隔太久了,濕澀的回憶,令我想起他。然後,我把王家衛的電影,重頭到尾看一次,坐在梳化上,我覺得很難過,我始終認為坐在這裡的應該是一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