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2-Vulgaria

近期因為一篇關於彭浩翔執導、杜汶澤主演的《低俗喜劇》的電影評論鬧得滿城風雨。在香港藝術發展局及相關評審飽受批評。然而,先不去評論原文作者或評審制度的問題,那麼電影低俗是否罪過?


其實,「低俗」是一個看似貶義的用語,指的是一些事物的層次檔次問題。然而,從另一個角度去看,「低俗」指的卻是一個非常貼近普羅觀眾層面的說法。像一些大眾歡迎的喜劇有時說成「通俗」,「俗」就是大眾做的事,仿如習俗之類。

《低俗喜劇》以「低俗」作為賣點,所搭的正是那一分俗。這一分俗,就七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電影盛世之時十分普遍,觀眾看得投入,票房理想,故事反映現實,令觀眾有所共鳴。可是,回歸過後,香港電影市道進入長期低潮。雖然近年來有點起色,可是主要來自與內地的合拍。在遷就內地市場與其地區相關電影檢查制度之下,根本不能「俗」起來。

電影以「低俗」為賣點,港人視點出發,電影來得十分徹底,重拾觀眾失去的共鳴。共鳴失去,某程度上反映了在妥協拍攝下,失去自主和原地區風味。

「低俗」看起來不入流,但不代表這不是藝術。昔日曾灶財的「墨寶」每每被人指影響市容。到了他的晚年甚少產量之時才被人發掘其才華與特色,可是再來找回他的墨本時,維時已晚。

《低俗喜劇》不合非來自香港人士口味,就正如我們有時不習慣荷里活電影的大美國主義一樣。電影成功,其實反映了香港不少人士對於自家精神的重視。這是地區特色之一,將此打壓,一來根本不明白電影原意,二來也根本從沒理解這部電影反映文化重要之處。

從此來看,那「低俗」又有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