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以來,電影業界對於港鐵的宣傳品的審查標準有所非議,更不時有一些連一般乘客也不理想的理由而要求電影公司修改設計,甚至是禁止在港鐵張貼其廣告。近期受到牽連的例子,便有上圖的電影。大家觀其海報設計,看到需要禁的理由麼?
電影《深喉女神》將安排於十月十日在港上映,而該電影的宣傳公司日前便嘗試在港鐵沿線作宣傳,怎料未獲港鐵批准,而箇中的理由之一,就是不能出「深喉」兩字。
不能出「深喉」兩字,意味著即使怎去修改宣傳句語也好,最終也會因為其片名出現了該兩字而無法通過港鐵的審查。難道片名是有罪麼?
其實,港鐵對於宣傳品的審查,不止是要求嚴格,有時甚至予人矯枉過正的感覺。倘若日後有喉糖在港鐵賣廣告時,未知寫上「深入喉嚨」兩字是否同樣需要被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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