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發行、陳木勝執導的《掃毒》在香港市場表現理想,電影在上映一周已錄得近千五萬的成績。可是,當各戲院在放映《掃毒》時,可有留意該片在俗稱「電檢紙」的電影檢查條例核准證明書所顯示的片長?
《掃毒》首於於十月下旬的香港亞洲電影節首映時,當時片長約為140分鐘,可是其後電影曾作修改,目前在戲院公映的版本,片長該約為134分鐘。可是,部分戲院張貼的《掃毒》「電檢紙」,片長卻如上圖寫著140分鐘。
根據香港法例第392章《電影檢查條例》第15條第(1)項,放映影片需於該片上映期間,張貼有關的證明書及其清晰的版本。而根據第(2)項,違反規定者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處罰款一萬元。由於《掃毒》的134分鐘版本有別於140分鐘,故此兩者相關的「電檢紙」亦有所不同。故此,當戲院放映134分鐘的《掃毒》時,便不能拿140分鐘的「電檢紙」張貼,而是需要張貼134分鐘版本的「電檢紙」。
故此,若果戲院仍在張貼《掃毒》140分鐘「電檢紙」的話,還是盡快更換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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