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鏟。片」按:上圖與本文完全無關。)
近年於藝能界惹人關注的新聞,就是再有媒體以偷拍藝人私人生活如家中的照片,並拿作娛樂新聞的頭條,有侵犯私隱之嫌。
其實,若果真的有心去發掘娛樂新聞的話,真的不用淪落到要這樣來炒作。
的確,以「狗仔隊」形式進行偷拍跟蹤,近年在全球各地的傳媒也成一種趨勢,因為有關方法只需要先拍照片,然後也可即時配文成篇,新聞成本真的不高。可是,這種報導的方式,卻漸漸地令到傳統需較深入報導的新聞篇幅減少。
而且,追蹤在街發生的事,其實已經開始涉及到藝人私人生活的情況,如果取捨已經不易,若是涉及到在人家的家中以長鏡拍攝,看來像是私家偵探捉姦的情況多一點,換著大家是當時人的話,一樣也不會好受。
其實說到底,藝人也只是職業的一種,要不要真的是甚麼東西,就連家中也要像《真人Show》般透明呢?恐怕不用吧。
嚴明
嗯…. 都是那句, 大概沒幾個人是被逼當藝人吧. 要知道, 收入跟工作壓力是成正比的. A 承受不了, 就由B 去做, 很多人等上位哦;)
Paul
我覺得有咩讀者,就會有咩雜誌.
而大部份人都鐘意睇人地私隱為樂
Ned
Agree!
藝人收入豐厚,原因之一係傳媒有報導花邊消息,多人知就有 job 接。
戲迷
不盡同意;”藝人收入豐厚,原因之一係傳媒有報導花邊消息,多人知就有 job 接”,如果花邊出來的新聞是負面,廣告商便會認為你形象有問題,登台走埠也會減少,絕對不是有花邊新聞就等如有多job!單靠花邊新聞上位,那個位也只是紙上明星仔,對實際接job機會不大,不論男女,好彩有王晶之類的導演找你拍下低成本的水著、性感的制作,不過好快又會被新面孔接替……
素紙
不好意思, 但這個我實在很不同意。
明星的待遇較其他人好, 付出更多不是說不公平, 但侵犯私隱已不是純粹一種壓力而是罪行, 如果明星遭到瘋狂粉絲襲擊, 難道我們說因為你是明星, 所以就活該被襲? 說明星自己也渴望被拍不過是某些人為滿足八卦心理而強找的藉口, 一來你不是當事人, 怎麼知道當事人的感受, 二來當事人想或不想也改變不了偷拍行為是不道德的事實人做了不道德的事總愛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 在香港明星就是沒本錢還擊吧了。
唔明
我覺得你的思想是嚴重地扭曲了吧!
工作壓力不等於可被侵犯私隱的, 藝人的工作壓力是來自公眾對他的作品評頭品足, 對他的衣著評頭評足…讚賞或批評甚至惡意攻擊…等等. 這都是藝人應該要接受/承受的壓力. 甚至對他們拍拖…都可以說三道四… 可是藝人也應該有人權吧,最少在這方面應該得到同等的待遇!
何況藝人的收入很多時被媒體吹大的, 有很多工作可能是無錢收或友情價!
唔明
香港要循法律途徑告雜誌實在要付出很大的金錢及精神困擾, 即使給你勝訴, 最多都是賠償一百幾十萬但你可能付出了一千幾百萬了!
唔明
太多負面新聞廣告商會飛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