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舜泉這個名字,對於電影行內人士來說,也是昔日導演一名,不過他近年已當上大埔區區議會,惟因為欺詐罪,昨天在粉嶺法院被判罪名成立,並重囚五個月。
據法庭消息指,目前屬經民聯的羅舜泉在2008年至2013年期間,要求四名議員助理在未收到薪金的情況下,簽署薪金收據,然後利用收據向區議會申近五十萬元營運開始。結果被控以四項欺訴罪名。
羅舜泉其實上次已被定罪收柙,而昨天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只屬程序犯錯,並呈上多封求情信,惟裁判官並不接納求情,並指被告在獲發營運開支後仍未有向員工發薪,屬公器私用行為,結果被判入獄五個月。而羅舜泉隨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法庭批准以三萬元保釋。
然而,由於《區議會條例》規定,若區議員因罪成被判囚三個月或以上的話,便會喪失議員資格,看來羅舜泉的區議員資格相信會被褫奪。
羅舜泉現年六十歲,於九十年代曾執多部電影,當中以兩部邊緣青年電影《老泥妹》及《四個自殺的少女》較受好評,近年已再沒有執導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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