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不少香港電影為求在年尾時分可以趕及參與來自四月舉行的香港電影金像獎頒獎典禮,每每在最後的一、兩個月,以小型場地無聲無息地上映。不過,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看來已得悉有關情況,於今年起對有關參選資格作出修訂。
先來看看去年的情況,一部電影要成為參選電影,需於去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在香港作首輪公開售票放映,連續七天內不少於五場的香港電影。
到了今年,一部電影要成為參選電影,需於今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在香港作首輪公開售票放映,連續七天內於五十個座位以上的影院放映不少於五場的香港電影。
兩者比較之下,多了「於五十個座位以上的影院放映」的字眼。
同樣的情況,也適用於「最佳兩岸華語電影」參選資格。
問題來了,何以需要如斯修例?
過去數年,不少電影為求在年尾趕及金像獎提名,於是採用座戲極少的戲院舉行「蚊型場」放映。就以去年例為,英皇發行、邱禮濤執導《雛妓》,便於十一月在只有十六個座位的UA Director’s Club連續幾天放映早上十一時的場次,成功在技術上獲得提名資格。可是,有關的做法,看來在業內惹來一點討論,也導致了是次的修例。
在新的放映要求下,電影若要成為參選電影而又只在該年度只映五場的話,便不能在只有十六個座位的UA太古城中心Director’s Club、二十個座位的星影匯VIP House、廿三個座位的The Grand Gold Class、三十八個座位的UA iSquare Phoenix House及三十九個座位的AMC Pacific Place一院放映。
其實,今年金像獎的資格上也有一點修訂,到底還會有甚麼的影響?下回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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