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間中有到戲院觀影的觀眾,也許會遇上在觀影時有人講電話的情況。有時遇上戲院內手提電話近乎沒有訊號時,也不禁問戲院是否有裝置阻截器材。然而,有關的規定,其實很早戲院商便已跟政府進行討論。
翻查零七年香港政府與戲院商營商聯絡小組的會議紀要,戲院業界以法國為例子,容許劇院內安裝電話阻截器,以避免手提電話的響鬧妨礙歌劇演出,並希望可於戲院放映廳內安裝。
然而,當時電訊管理局表示並不容許任何地方安裝阻截器,然而,部分建築物料或會減弱某些範圍的流動電話訊號,但並不構成干擾。同時並引述了《電訊條例》,表示阻截器可能阻礙緊急通訊,而其干擾效力或可能超出放映廳的範圍,故此當局並無意放寬有關規定,並指業界如要求放寬,需要先考慮廣泛諮詢市民和觀眾的意見。
自此過後,戲院也沒有再提出安裝阻截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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