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會近年出現貧富懸殊的問題,其實已到了一個相當極端的地步。而且近年致富的方法,均已經不再考量其社會道義的層量,只求賺盡便不擇手術,當中領展以至其商場售予的經營者,其手法令人感到何謂麻木不仁。
其中一家甚麼投資公司,在購入商場後,卻大幅提高商場內社福機構的管理費,管理費水平達租金八成,議員抗議懶理之時,更揚言自家沒做慈善之類。即使後來香港房屋委會發出律師信,其新訂合約仍寫著日後有權徵收其他費用之類。
至於另一個例子,則是元朗某商場的一家燒爉檔口,先被領展要求花數十萬裝修以獲取數年租絨,後來那個商場又被賣盤,新業主卻以裝修為理,趕走這家裝修不足兩年的店舖,隨後領展卻說人家按足合約提供通知期云云。
為了自家利益,「賺到盡」到一個不顧社會的態度,難道是今時今日香港致富之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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