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有著這樣的故事。每每去旅行時,也許會為不同的朋友,選來不同的禮物,不過漸漸地,你發現你的禮物,最終只能在家中變成遺物。


一般情況之下,外遊買回來的東西,無論是手信與禮物也好,每每也會在下次見面時,就會給對手。以此作為準則的話,給公司同事的禮物最來最靠譜,因為畢竟這些一回到公司上班便會送出。

至於朋友之間的,理論上有心相約的不難。不過世事總是這樣,你想約人,不等於人家想約你。結果,即使外遊數月後,這些「禮物」也會積存在自己那處,但是一直無法送上,甚至過期。情況就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仿如到達過期的狀況一樣。

沒有人希望自已買來的禮物,變成一段關係過期的遺物。當你不希望自己的東西變成這樣時,也不要對人家做同樣的事情。因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本來就應有更佳的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