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戲院因為受到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指示,於上周六起而停業十四天,不少戲院在各網站及Facebook專頁張貼通告,倘若有關規定不再延期,將於四月十一日復業。不過,到底又是否四月十一日真的可以正常復業呢?
先來看回政府的新聞稿,大概已經列出了是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的指示,當中戲院屬於指示二的「公眾娛樂場所」,故此需要停業營業,而根據指示,停止營業時間由三月二十八日下午六時起至四月十一日下午五時五十九分。這意味著即使戲院可以於四月十一日重開,也只能於下午六時後才可以開始營業。
然而,最終有關指示只是維持十四天,則要視乎武漢肺炎在香港疫情的情況。倘若情況未有改善的話,也會令人擔心有關的停業指示會否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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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都唔想開返
4月11戲院重開機會近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