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自去年通過《香港國安法》後,其電影尺度有逐漸收緊之嫌。負責電影審查的政策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繼今年六月發佈新的《有關電影檢查的檢查員指引》後,其局長邱騰華於今天舉行新聞發佈會,表示向立法會提供《電影檢查修例》修訂草案。
據邱騰華指出,新的《電影檢查修例》修訂草案是基於《香港國安法》落實後,額外賦權政務司司長可以指示電檢監督,撤銷本身向電影發出的核准或豁免證明書,然而當局指目前沒有既定要審核的電影名單。當中「不利國家安全」將死為死穴。
草案亦列明,電影檢查審核委員會將不能審核涉及國家安全理由的電影檢查決定,而電影倘若被評為不能上映,電影的影碟亦不能在港發行。修訂草案將於本周五刊憲,並於下星期三在立法會首讀。
其實,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於今年六月十一日發佈新的《有關電影檢查的檢查員指引》,當中列明如上映影片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整部影片相當可能產生的影響及對相當可能觀看該影片的人相當可能產生的影響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或危害維護國家安全,檢查員應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結論。
是次的修,可以說是進一步收緊電影檢查的尺度。也代表即使電影在過去獲得俗稱電檢紙的「電影檢查條例核准證明書」,也可以被政務司司長撤銷其證明書,也令到過去上映的電影,也可於未來變成「禁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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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下的命令,中共杀死了香港電影。
辛
哎,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