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兩年來,全球受到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所影響,而香港政府對於包括戲院等公眾娛樂場所的防疫要求亦逐步收緊。繼去年十二月九日起要求戲院強制使用「安心出行」後,將於二月廿四日實施「疫苗氣泡」。
行政長官於今天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記者,宣佈於二月廿四日起擴大「疫苗氣泡」,當中戲院由於屬於香港法例《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內的「表列處所」公眾娛樂場所類別,故此也要跟隨要求。在「疫苗氣泡」實行後,觀眾入場前需要接種至少一劑新型冠奬病毒疫苗方能進入有關場地,只有12歲以下人士,或有醫生證明不適合打針才可獲得豁免。
有關的措施,對於未有接種疫苗的觀眾,等同不能進入戲院觀賞電影。不過對於戲院職員來說,意味著觀眾入場前需要同時查看疫苗接種記錄及「安心出行」二維碼,也是需要人手與時間。到底實際上怎樣執行,也值得大家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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