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香港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有所回落,也令到戲院將可望於四月廿一日如期重開。當行政長官在今天早上公佈放寬社交距離措施之時,當中卻提供了戲院影廳內可以飲食的條件,惟有關說法卻反映到她對戲院運作的無知。

據行政長官的公佈,戲院可以在影廳內飲食,需要符合兩個條件,第一點就是戲院運作的全數員工均已接種三劑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在影廳內的所有觀眾亦已接種三劑疫苗。

如斯的做法,在戲院實際營運作根本是不可能。

也許,戲院可要求全數員工接種三劑新型冠狀病毒疫苗,但是戲院在票務上,卻難以分辨購票觀眾是否已接種三劑疫苗。而行政長官更要說戲院可以考慮將個別影廳作出相關要求,反映她的離地程度。

莫非,當年一部電影可分二級版與三級版,難道現在戲院要分非三針影廳與三針影廳?再者,目前戲院重開使用疫苗通行證還要主動查核,已令戲院人手壓力大增,還要個別影廳查核是否觀眾完成三針接種,倘若有觀眾不符合條件,又惹來爭拗。

況且,可以容許進食,那麼怎樣才需再戴回口罩呢?莫非食每粒爆谷又要除口罩,進食,再戴口罩麼?其實政府近年在製訂政策時,這類不經大腦的做法屢見不鮮,其實他們到底知不知道受影響行業如何運作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