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海傍臨時設立露天影院The Grounds,並且每晚放映不同的電影,然而原訂於十月廿七日放映華納電影《蝙蝠俠:黑夜之神》,卻因為主辦單位收到負責電影檢查的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的指示,禁止播放該片,引起軒然大波,同時也反映了這個辦事處近年強差人意的表現。

雖然主辦單位未有透露《蝙蝠俠:黑夜之神》未能播放的原因,可是外地媒體看到近年電檢標準加入國家安全法元素,難免懷疑跟此有關。據接近消息人士指出,是次不予露天放映《蝙蝠俠:黑夜之神》跟國安法無法。然而,電檢拒絕放映理由亦令人感到奇怪。

據消息人士指出,電影被評為不適合青少年與兒童觀看的II B級別,並且有暴力鏡頭,而任何人也有機會露天經過放映場地,包括青少年及兒童,故此在送檢時,要求主辦單位刪除部分暴力鏡頭,惟主辦方法定撤銷申請。

說起來奇怪的是,一般露天放映都會在場外圍上圍板,以免沒購票的人士看戲,而即使可以遠眺,效果亦不佳。雖然《蝙蝠俠:黑夜之神》屬於II B級別,但是在香港的電影檢查製作,II B級別不像三級有法定限制,小朋友進場看II B級別電影也不會被戲院阻止。當II B級別電影在戲院可看時,戶外影院又不是全無遮擋,為何要作這樣的「限制」呢?

如斯的行為,只是反映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近年在電影檢查事宜上明顯有收緊的嫌疑。而且做起來亦令人感到奇怪。倘若此舉是用上「說好香港故事」的話,只是令人感到像是拍馬屁多一點。這樣去說好,只會愈說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