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不少發行商在上映前推出招待場,部分也會透過不同的媒體與平台讓觀眾可以先睹為快,惟不時出現亂象,也令發行商感到頭痛。於是,有發行商列明了相關條款與細則。
上圖所見,便是「講。鏟。片」情報人員於其中一場招待場的時候所攝,可以看到櫃檯貼出了「優先場條款及細則」,當中包括需要得獎通知及身份證明文件,並標明優先場戲票屬非賣品,如被發現買賣優先場戲票,均會被取消得獎資格,也同時交代了如果需要代領戲票的安排等。
不過另一點亦相當重要的,就是標明了優先場不設選位,因為不時得獎者在獲得戲票後,每每會有不同的要求,不止阻礙換領戲票的流程,也對於發行公司的人員造成一定的困擾,如斯約法三章,也算是相當合理的安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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